广东宏大:关于收到董事长2023年度分红安排提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7  广东宏大(002683)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2023年度分红安排提议的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关于提高股东回报暨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信心、财务状况良好、股东利益回报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人建议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提议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建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预计届时公司总股本为759,652,710股,共计现金分红425,405,517.60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年度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本人承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正式审议该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收到上述分红安排提议函件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分析,认为该提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将于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就年度分红事项制定适宜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以公司扣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分红安排提议仅代表提议人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