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15:3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