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28  广东宏大(002683)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郑明钗先生的函告,郑明钗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5,500,000股股权质押办理了解除质押。另因其个人资金需求,郑明钗先生于近日将其所持有公司合计12,000,000股股权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郑明钗先生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郑明钗2,830,0006.55%0.37%2023年3月2日2025年2月24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10,0003.50%0.20%2023年3月3日2025年2月24日
2,830,0006.55%0.37%2023年3月6日2025年2月25日
2,830,0006.55%0.37%2023年3月7日2025年2月25日
5,500,00012.73%0.72%2024年4月8日2025年2月26日
合计-15,500,00035.89%2.04%---

注:截至本公告日,郑明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725,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郑明钗先生与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祥景”)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3,19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上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该笔解除质押股份的数量占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的比例。

(二)郑明钗先生本次股份新增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郑明钗4,380,00010.14%0.58%2025年2月24日2027年2月23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资金需求
4,260,0009.86%0.56%2025年2月25日2027年2月24日
3,360,0007.78%0.44%2025年2月26日2027年2月25日
合计-12,000,00027.78%1.58%------

二、股东郑明钗先生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鑫祥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19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本次股份解质押及续质押后,郑明钗先生累计质押21,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解质押及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本次解质押及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郑明钗36,725,1184.83%24,820,00021,320,00058.05%2.81%21,320,000100.00%15,405,118100.00%
鑫祥景6,465,4190.85%000.00%0.00%0000.00%
合计43,190,5375.68%24,820,00021,320,00049.36%2.81%21,320,000100.00%15,405,11870.44%

注:郑明钗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中限售数量均系其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之日,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均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郑明钗先生关于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部分广东宏大股份的告知函。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