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144 证券简称:猛狮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的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存在新增被冻结的情况,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情况,基本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被冻结单位
被冻结单位 |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 (元) | 执行申请人 | 冻结性质 | 申请冻结金额(元) | 冻结 原因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汕头分行 | 811****** *******870 | 167.38 | 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 | 冻结 | 101,447,480.62 | 借款合同纠纷 |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 584***** ******** ***428 | 164.35 | 新乡市正元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轮候冻结 | 1,305,000.00 | 定作合同纠纷 |
2、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的原因如下:
(1)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冻结原因
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现已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下简称“江苏峰谷源”)与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于2017年4月27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向江苏峰谷源发放借款金额1亿元,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江苏峰谷源未能按期偿还第一笔到期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宣告剩余6,000万元借款提前到期,并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随后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冻结了公司于中信银行汕头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
(2)新乡市正元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电子”)冻结原因正元电子与福建猛狮是供货合作关系,因福建猛狮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到期货款961,510.40元,正元电子向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追加公司对福建猛狮未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随后正元电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包括冻结了福建猛狮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账户新增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被冻结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原拟用于福建猛狮“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对该项目的正常建设产生一定的影响。
2、公司将尽快偿还上述债务,妥善处理该事项,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生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银行账户情况查询截图。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