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州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峰湖追光”)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徐州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否 | 85,644,419 | 100% | 8.50% | 否 | 否 | 2023年6月8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 非融资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本次股份质押属于非融资类质押。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徐州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644,419 | 8.50% | 0 | 85,644,419 | 100% | 8.50% | 0 | 0% | 0 | 0% |
合计 | 85,644,419 | 8.50% | 0 | 85,644,419 | 100% | 8.50% | 0 | 0% | 0 | 0% |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