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301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按照《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需在2023年6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核查,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年报问询函》中问题较多,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全部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预计于2023年7月11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