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11  华东重机(002685)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研究讨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GW 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暨设立项目公司的独立意见公司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合同书》投资建设10GW 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转型的需求,依托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的产业政策支持,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状况、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作出的。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长远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转型,加快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作用。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规范,过程审慎合理。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签字人:

高卫东:

朱和平:

苏晓东:

2023年7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