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关于披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组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星科技”)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3年9月8日,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润星科技100%股权,挂牌期自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1日。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本次公开挂牌公示期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将挂牌价格在首次挂牌底价93,719.83万元的基础上下调15%,即以79,661.8555万元的价格重新公开挂牌转让润星科技100%股权,除上述调整外,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一致。本次挂牌起止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2日。有关本次挂牌的具体信息,可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查询。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新公开挂牌转让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出售重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23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在收到《重组问询函》后高度重视,逐项落实回复。具体回复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资产出售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9)。
三、其他说明
1、公司5%以上股东周文元先生已告知公司其已持续关注润星科技的挂牌进展,有意向在条件合适时参与收购润星科技100%股权,但目前公司尚未就上述事项与周文元先生签订任何形式生效的法律协议,如有后续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审议程序。
2、公司将依据公开挂牌转让结果确定本次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与交易对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转让资产及产权交易合同予以审议,产权交易合同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本次交易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时间尚未确定,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就本次股权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