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志红)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陆志红,女,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23年3月16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均全部出席。
2023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对会议议案的投票情况 | 备注 |
陆志红 | 4 | 4 | 0 | 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
2023年,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备注 |
陆志红 | 2 | 2 | 0 |
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
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熟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3次薪酬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其中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备注 |
陆志红 | 3 | 3 | 0 |
1、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关于公司领导班子2023年度契约化绩效目标与基数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领导班子成员及子公司总经理签订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了职责。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了职责。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3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年度,本人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并利用自己的行业专业知识提出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建立了立体多元、多部门联合协作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并通过规范的会议履职支撑机制、完善的日常履职服务机制和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机制,为我们提供周到、严谨、高效地服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解聘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2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3月1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作为董事会提名与法治的召集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合规管理和法治建设,并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时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4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陆志红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陆志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