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 2023年1-6月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独立董事:
刘晓刚 刘世水 刘强
2023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