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高于1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5.5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一)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二)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三)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4年2月2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累计12,6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6%,最高成交价为4.20元/股,最低成交价3.77元/股,成交金额为49,912,670.86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