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河生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132,7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9,999,997.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756,39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2,243,601.3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XAAA503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5,414.4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523.67万元。
注: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已结项,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型 | 账号 | 金额 |
1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 活期专户 | 633142845 | 3,431.79 |
合计 | 3,431.79 |
注:“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和“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共用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以上金额并非拟结项的“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的节余资金。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为技改项目,该募投项目目前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3,054.2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0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实际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0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
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49,109.79 | 37,016.68 | 37,016.68 | 25,982.59 |
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 | 11,848.03 | 11,848.03 | 11,848.03 | 11,468.10 |
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 | 5,561.13 | 5,561.13 | 5,561.13 | 2,445.70 |
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 | 3,207.00 | 3,054.29 | 3,054.29 | 2,763.67 |
补充流动资金 | 24,519.87 | 24,519.87 | 22,744.23 | 22,754.34 |
合计 | 94,245.82 | 82,000.00 | 80,224.36 | 65,414.40 |
2,763.67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90.46%,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90.62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4年12月30日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节余募集 资金金额 |
1 | 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 | 3,054.29 | 2,763.67 | 290.62 |
注: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了各项支出。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该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拟将“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08.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结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河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韩 杨 黄 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