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与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力食品”)协议一致,决定终止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博林特”或“标的股权”)100%股权转让事项。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哈尔滨博林特100%股权转让给春力食品,经双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股权收购价格2,100.00万元(根据协商拟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补充协议》的约定,协定股权收购价款为2,192.90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哈尔滨博林特持有的对公司92.90万元债权进行冲抵协定股权收购价款,冲抵后协商确定股权收购价格为2,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
因交易对手方春力食品的资金和经营情况没有达到预期,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未能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核心交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了保障各方利益,经过慎重考虑和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三、本次交易终止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决定终止哈尔滨博林特100%股权转让事项。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终止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项目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