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6  远大智能(00268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未形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6.7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接受担保公司名称银行名称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提供担保金额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10,00010,000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远期结售汇、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一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浑南支行10,0001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分行沈河支行2,0002,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分行金叶支行35,00035,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分行长白支行10,00010,000
合计67,00067,000————

注1: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的授信额度为准。

远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朱永鹤先生、彭安林先生、王昊先生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6410718023F

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

成立日期:1993年0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注册资本:3,2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铝门窗、屋顶、幕墙、不锈钢制品;室内外装修、机电装修;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机电产品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远大集团前身沈阳市现代铝业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1月。1998年12月3日,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康宝华先生持有远大集团99%股权,为远大集团实际控制人。

(三)远大集团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以来,远大集团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四)远大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数)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366,563.04357,127.78
净资产275,657.16273,218.68
营业收入98,827.7094,431.29
利润总额-17,658.80-2,001.10
净利润-17,269.53-2,025.42

(五)远大集团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六)远大集团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远大集团股权控制关系:

远大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远大集团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沈河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金叶支行申请的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长白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远大集团为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布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