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话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不再提前五日发出会议通知,决定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至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度至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至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至2022年度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