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铝业集团”)出具的《关于持有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远大铝业集团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归还股份原因,导致自前次于2023年7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日后,直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合计持有公司的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前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暨继续开展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远大铝业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20,86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远大铝业集团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8月4日期间,通过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股份319.21万股,通过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归还股份1,279.21万股,合计剩余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归还股份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远大铝业集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于2023年12月20日实施期限届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全部股份已到期收回。至此,远大铝业集团未再开展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2、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远大铝业集团计划自2024年5月14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
远大铝业集团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综上所述,远大铝业集团于2023年7月6日至2024年5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归还股份方式,合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7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7月6日至2024年5月27日 | |||
股票简称 | 远大智能 | 股票代码 | 002689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归还1,279.21万股 | 1.23 | ||
A股 | 转融通证券出借319.21万股 | -0.31 | ||
A股 | 集中竞价增持112.70万股 | 0.11 | ||
合计 | 1,072.70万股 | 1.03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4,865.1579 | 33.42 | 35,937.8579 | 34.4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865.1579 | 33.42 | 35,937.8579 | 34.4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7,330.6391 | 16.61 | 17,330.6391 | 16.6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330.6391 | 16.61 | 17,330.6391 | 16.6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康宝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53.2268 | 0.05 | 53.2268 | 0.0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3067 | 0.01 | 13.3067 | 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9201 | 0.04 | 39.9201 | 0.04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52,249.0238 | 50.08 | 53,321.7238 | 51.1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209.1037 | 50.04 | 53,281.8037 | 51.0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9201 | 0.04 | 39.9201 | 0.04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1、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前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暨继续开展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20,86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 |
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于2023年12月20日实施期限届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全部股份已到期收回。 2、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升投资者信心,计划自2024年5月14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增持情况与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形。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五)的规定。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若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