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离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离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一、职工代表监事离职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唐满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唐满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唐满昌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已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同意补选付峥一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付峥一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付峥一简历
付峥一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人力资源师,曾任公司培训主管、国际系统人事主管,现任公司国际人才管理部部长。
截至目前,付峥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