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远大智能;证券代码:002689)于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通过现场、电话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铝业集团”)计划自2024年5月14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经核实,远大铝业集团实际增持股份金额未达到计划增持金额的下限,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远大铝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