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相关公告详见2023年5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的分配比例固定;
2、自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6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418号 咨询联系人:田季英 刘 娜
咨询电话: 0311-85323688 传真电话: 0311-85095068
特此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