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冀凯铸业有限公司、山东冀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贵州兴茂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100%;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发管理、生产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主营业务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5% |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 ≤错报<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5% | 错报<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 |
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 |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 | 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3%≤错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 |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3% |
(2)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却未能识别该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负面影响 |
重大缺陷 | 损失>1000万元 |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
重要缺陷 | 1000万元≥损失> 500万元 |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
一般缺陷 | 损失≤500万元 |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
(2)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