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远程: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6KV以下防火电缆制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交易价格符合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