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08  远程股份(00269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兴良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6,833,4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978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218,404,4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0.412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数18,42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66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表决结果:通过。

(四)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表决结果:通过。

(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冯凯燕女士、丁嘉宏先生,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张隽律师、王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