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成药业: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成药业”)及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合计人民币167.94万元(不含公司前期已披露政府补助),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获得补助的日期 | 获得补助主体 | 获得补助的主体原因及项目 | 补助依据 | 补助形式 | 补助金额(万元) | 发放主体 |
1 | 2022/12/15 | 双成药业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 | 现金 | 0.20 |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
2 | 2023/1/12 | 双成药业 | 企业稳岗 | —— | 现金 | 24.15 |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
3 | 2023/2/8 | 宁波双成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财行【2019】11号 | 现金 | 0.69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 |
4 | 2023/3/10 | 双成药业 | 国际注册奖励、国药企业产品出口奖励、运输费等补贴 | —— | 现金 | 87.40 |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
5 | 2023/3/17 | 宁波双成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浙人社发〔2022〕48号) | 现金 | 0.10 | 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6 | 2023/5/17 | 双成药业 | 2021年度工业发展扶持资金 | —— | 现金 | 55.40 |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
7 | —— | —— | 合计 | —— | —— | 167.94 | —— |
注:上表所述政府补助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表所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直接计入相关损益科目,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增加公司当期的利润总额合计人民币145.28 万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表所述政府补助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