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成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性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4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2024-065、2024-067);2024年9月25日披露《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8);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6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2024-071、2024-074)。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双成药业,证券代码:002693)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况。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89.26万元,同比下降31.74%;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4.62万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双成药业,证券代码:002693)股票交易价格于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Hong Kong Aura Investment Co.Limited/香港奥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拉投资”)、Win Aiming Limited/赢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in Aiming”)等2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宁波奥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拉股份”)100%股份,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奥拉投资、Win Aiming等2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奥拉股份100%股份,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重组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公告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计划于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财务数据未向第三方提供,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