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顾地科技(002694)公司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浙商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甲方指公司,乙方指开户银行,丙方指浙商证券。每一专户签署一份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主要协议条款: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0901012601646850。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叶维方、黄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浙商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