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