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67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0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鄂州经济开发区吴楚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校生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51,549,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剔除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已放弃表决权股份70,447,104股,下同)的36.3177%。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0,890,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2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65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东共有2名,系万洋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股份165,888,000股、155,414,292股(山西盛农于2022年12月8日承诺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70,447,104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目前持有有表决权股份84,967,188股),上述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174%;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有3名,持有股份65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通过,选举苏孝忠、宋素琴、林开足、叶苏灵、吴祖通和廖鸿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始。
1.01:选举苏孝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251,449,1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9,001股。
1.02:选举宋素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251,449,1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9,001股。
1.03:选举林开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251,449,1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9,001股。
1.04:选举叶苏灵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251,449,1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9,001股。
1.05:选举吴祖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251,449,1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9,001股。
1.06:选举廖鸿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251,449,1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9,003股。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通过,选举蒋海龙、林道友、林来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始。
2.01:选举蒋海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251,449,1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9,001股。
2.02:选举林道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251,449,1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9,001股。
2.03:选举林来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251,449,1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9,002股。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通过,选举张称意和牛牧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邵中辉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始。
3.01:选举张称意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251,449,1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9,001股。
3.02:选举牛牧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251,449,1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9,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何星亮律师和黄心怡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