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0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鄂州经济开发区吴楚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孝忠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51,354,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剔除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已放弃表决权股份70,447,104股,下同)的36.289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0,890,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1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49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东共有2名,系万洋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股份165,888,000股、155,414,292股(山西盛农于2022年12月8日承诺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70,447,104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目前持有有表决权股份84,967,188股),上述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174%;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有2名,持有股份49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354,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心怡律师和冉怡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