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法院裁定变价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法院裁定变价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盛农”或“被执行人”)出具的《告知函》及《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沪74执6号之一),获悉山西盛农质押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执行人”)的股份52,080,000股被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变价执行。据《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所述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西盛农、任永青(系山西盛农法定代表人)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2022】沪74民初343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人民币394,175,730.42元及相应违约金、延期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山西盛农仍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变价被执行人山西盛农持有的公司52,080,000股股票。
上述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变价执行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阿里资产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查询获悉,山西盛农持有的公司52,080,000股股票将分为两次进行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拍卖标的:分别为26,040,000股、26,040,000股,合计52,080,000股股票起拍价:分别为10,311.84万元、10,311.84万元,合计20,623.68万元起拍价说明:起拍价经上海金融法院合议庭合议,以起拍日2024年7月3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的90%乘以26,040,000股为起拍价。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4年5月2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均价4.4元的90%乘以拍卖股数26,040,000股,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4年7月3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拍卖时间:两次均为2024年7月3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证监会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任永青先生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50号)中认为,任永青先生与越野一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基于此,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与越野一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截至2024年5月20日,持股5%以上股东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越野一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9,251,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剔除股权激励限售股)20.76%,冻结/质押股数为149,251,110股,占其持有股份的100%,未来存在被处置的风险。
3、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拍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督促山西盛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