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除23名人员因离职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有16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分数为80>S≥60,当期个人行权比例为80%,有2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分数为S<60,当期个人绩效行权比例为0,其余18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均分数为S≥80以上,当期个人绩效行权比例为100%。
3、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行权比例为当期可行权数量的60%。因此,我们同意19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771,040份,行权价格为7.96元/份。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