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的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议作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7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韶光先生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5人,代表股份104,546,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0.184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为2人,代表股份104,478,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0.164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19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现场或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共1个议案,即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人,每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1/2。
1.《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为104,546,661股。
1.01 选举李奉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4,478,7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99.935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4413%。
根据表决结果,李奉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4,499,9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99.955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1.5264%。
根据表决结果,王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3 选举孙立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04,478,5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99.934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1481%。
根据表决结果,孙立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律师姓名:范晓东律师、左健侨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