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5 月20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户库存股,即以346,134,2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17,306,711.60 元,具体日期将在权益 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2.自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办理 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库存股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346,362,262 股减少至345,754,232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6 日在指定的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库存股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
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 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 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调整后 的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345,754,232 股为基数,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17,287,711.60 元。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确认的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 除已回购股份0 股后的345,754,2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1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5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8 日(星期一);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9 日(星期二)。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6 年6 月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 号
咨询联系人:刘莹、林小琴
咨询电话:0771-3210585;传真电话:0771-321081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件。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