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变动比例达10%的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变动比例达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035号文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45,000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1024号”文同意,公司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实转债”,债券代码“127072”。
公司控股股东邓喜军、张玉春、王春钢、蔡鹤皋及其一致行动人贾冬梅、邓明承、刘美霞、成志锋、王昊成,合计配售“博实转债”1,432,936张,占发行总量的
31.8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前述持有人持有的“博实转债”前期变动情况,详见《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变动比例达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近日公司收到邓喜军先生、张玉春先生、王春钢先生、蔡鹤皋先生通知,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邓喜军先生、张玉春先生、王春钢先生、蔡鹤皋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博实转债”497,750张,占发行总
量的11.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持有人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后 | |||
名称 | 持有数量(张) | 占发行总量的持有比例(%) | 减持数量 (张) | 占发行总量的持有比例(%) | 持有数量(张) | 占发行总量的持有比例 (%) |
邓喜军 | 190,049 | 4.22 | 62,968 | 1.40 | 127,081 | 2.82 |
张玉春 | 274,264 | 6.09 | 169,502 | 3.77 | 104,762 | 2.33 |
王春钢 | 94,374 | 2.10 | 45,280 | 1.01 | 49,094 | 1.09 |
蔡鹤皋 | 220,000 | 4.89 | 220,000 | 4.89 | 0 | 0.00 |
刘美霞 | 7,375 | 0.16 | - | - | 7,375 | 0.16 |
王昊成 | 42,900 | 0.95 | - | - | 42,900 | 0.95 |
贾冬梅 | 38,854 | 0.86 | - | - | 38,854 | 0.86 |
成志锋 | 34,100 | 0.76 | - | - | 34,100 | 0.76 |
邓明承 | 10,671 | 0.24 | - | - | 10,671 | 0.24 |
合计 | 912,587 | 20.28 | 497,750 | 11.06 | 414,837 | 9.22 |
注:上表比例数值保留2位小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存在差异。本次减持完成后,前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博实转债”414,837张,占发行总量的9.22%。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