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4  博实股份(002698)公司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智能”)近日收到与内蒙古通威硅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通威”)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396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古通威硅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荣华大街1号

3、法定代表人:游书华

4、注册资本:肆拾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6、博实股份、博实智能与内蒙古通威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博实股份、博实智能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签订合同金额合计13,487.80万元(不含本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内蒙古通威是通威股份有限公司(SH.600438)的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多晶硅全自动包装机(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人民币)肆仟叁佰玖拾陆万元整。

3、生效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博实智能近日收到经合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2024年1月14日。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卖方延迟履行交货、安装、调试、维修、更换等任何一项义务的,每延期交货一天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0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买方有已支付款项,卖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自2019年公司首创块状多晶硅包装转运成套装备产品应用以来,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已在块状多晶硅、粒状多晶硅两个板块内形成毛重式、净重式、预制袋式、FFS自制袋等多种单元组合的系列产品,并初步形成应用于新能源多晶硅原料的智能车间解决方案,在这一领域公司核心产品综合竞争力突出。近年来,国内以多晶硅原料为代表的新能源原料领域市场增长强劲,多晶硅智能制造装备产品应用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已与通威集团、协鑫集团、大全能源、新特能源、亚洲硅业、陕西有色、天宏瑞科、青海丽豪、宁夏润阳等国内众多新能源企业广泛合作,公司该类产品市场营销成果显著,值得更多期待。

2、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制造装备(不规则固体物料后处理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合同,博实智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

能力。

3、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3,890.2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1.81%。由于相关设备需要用户根据现场条件进行安装、验收,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4、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博实智能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该项目将对公司对应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