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0  博实股份(002698)公司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喜军先生《关于提议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喜军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提振市场信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喜军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此举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公司持续较好较快发展,提升公司长期价值。具体计划实施及办法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并审议。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

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喜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喜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持、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持、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喜军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后续具体回购计划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