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1-02  博实股份(002698)公司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已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提升公司长期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88元/股(含本数),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独立董事:齐荣坤、李文、初大智、杨健

二○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