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关于持有公司5%的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有公司5%的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大经营”)持有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比例因“博实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至5%以下,其持股数量不变。
2、哈工大经营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3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2年11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实转债”,债券代码“127072”。根据《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3月28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9月21日)止。“博实转债”转股前,公司总股本为1,022,550,000股,哈工大经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127,500股,持股比例为5.000000%。2023年4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股本因“博实转债”转股增加至1,022,553,774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哈工大经营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99982%,该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自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因“博实转债”转股,公司股本增加至1,022,556,281股,哈工大经营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99969%。前述期间内,哈工大经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动。哈工大经营的相关权益变动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说明
1、哈工大经营权益变动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其持股比例的被动稀释,其持股数量无变动。
2、哈工大经营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
3、哈工大经营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