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3-11-17  博实股份(002698)公司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博实股份股票代码:002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副434号11楼1107室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副434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11层1107室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5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6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博实股份、上市公司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哈工大经营、信息披露义务人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博实股份因本报告书所披露事项导致的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MA1C1ART14
法定代表人张旭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副434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11层1107室
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学校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主要在科技、文化、教育领域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和承包;高科技企业孵化;检测检验服务;科技及信息咨询;投资管理;资产运营和资本运作。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副434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11层1107室
通讯方式0451-87008967
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持股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旭董事长中国哈尔滨市
孙垠董事兼总经理中国哈尔滨市
刘佰华董事中国哈尔滨市
陈毅恒董事中国哈尔滨市
刘汉涛董事中国哈尔滨市
赵轶杰董事中国哈尔滨市
曲法义董事中国哈尔滨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因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持有的博实股份的可能,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5号),上市公司于2022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博实转债”),博实转债于2023年3月28日进入转股期。博实转债转股前,博实股份的股本为1,022,55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量为51,127,500 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因“博实转债”转股博实股份股本增加至1,022,553,77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99982%,该比例低于博实股份总股本的5%。

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11月15日,因“博实转债”转股,博实股份股本增加至1,022,556,28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4.999969%,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情况

上述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51,127,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000%。

上述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51,127,500股,截至2023年11月15日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69%。

相关情况如下:

日期博实股份总股本(股)持有数量(股)占比
2023年3月31日1,022,553,77451,127,5004.999982%
2023年6月30日1,022,554,03251,127,5004.999980%
2023年9月30日1,022,556,28151,127,5004.999969%
2023年11月15日1,022,556,28151,127,5004.99996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部分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的6个月内,哈工大经营没有发生过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张 旭2023年11月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张 旭2023年11 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股票简称博实股份股票代码002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其他√(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有无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51,127,500股 持股比例:5.000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后数量:51,127,500股 持股比例:4.999969% 持股比例变动:0.000031%
是否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持有的博实股份的可能,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张 旭2023年11 月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