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重大合同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广东寰球广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799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寰球广业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
3、法定代表人:张英志
4、注册资本:肆仟叁佰捌拾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日化及塑料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相关经营项目的咨询服务、项目及管理工程总承包业务;机电设备及材料购销。
6、博实股份与广东寰球广业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博实股份与广东寰球广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同类合同金额为360万元(不含本次)。
8、履约能力分析:广东寰球广业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的下属企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成套装备(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捌仟柒佰玖拾玖万元整(人民币)。
3、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所有合同货物应于2024年12月20日前或按采购商通知,交付至项目现场或采购商指定地点。
6、结算方式:根据供货商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采购商分阶段支付给供货商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除了不可抗力或采购商的原因外,所有的延迟交付均视为供货商的原因。如果货物及技术文件未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交付,则供货商应按下列计算方法支付拖期罚款:
1)第1-2周:每周(拖期一周)罚款额为合同总价的1%,延期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2)第3-8周:每周(拖期一周)罚款额为合同总价的2%,延期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3)当拖期达8周以上时,采购商有权终止合同,因合同终止造成的供货商的任何损失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7,786.7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3.04%。由于相关设备需要用户根据现场条件进行安装、验收,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对应的预期收入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