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债券代码:127072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9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12月2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03,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0%,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125,282.8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数量为7,203,0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0%,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46873”。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7,203,019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177.7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为4,177.75万份,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210C000358号验资报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资金来源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股票7,203,019股已于2024年10月1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0%,过户价格为5.80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分两
次进行解锁,分别为12个月、约18个月(以2025年公司业绩达标时间测算约18个月,仅供参考,详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未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均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自愿放弃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亦将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