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重大合同公告

查股网  2025-03-05  博实股份(002698)公司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84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

3、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4、注册资本:肆拾贰亿贰仟陆佰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天然碱开采;碳酸钠及碳酸氢钠的加工,碱类产品、盐化工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产水、电、卤水、除盐水、蒸汽、母液、脱硫剂的销售;日用小苏打、消毒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洗涤产品及其它日用品的生产、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和相关技术,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博实股份与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博实股份与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签订同类合同金额为4,690万元(不含本次)。

8、履约能力分析: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是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成套装备(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捌仟捌佰肆拾陆万元整(人民币)。

3、生效条件: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所有货物于2025年6月1日之前全部到货。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合同货物迟交

(1)第1~2周:每周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

(2)第3周以后(含第3周):每周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

(3)当拖期达6周以上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需在收到买方要求终止合同的通知后30天内,向买方退还全部已收合同货款,并按本条计算方法支付违约金及赔偿买方由此而承受的直接损失。因合同终止造成的卖方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自行

承担;

(4)7日历天为一周,不足7日历天按一周计。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7,828.32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3.05%。由于相关设备需要根据用户现场条件进行安装、验收,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或2026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对应的预期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