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98证券简称:博实股份公告编号:2026-018债券代码:127072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5.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是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为确保本次股东会审议程序的严谨性与合规性,保障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公司现明确将前述事项列为特别决议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公司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对自有暂时性闲置生产储备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第3-7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4项议案涉及关联事项,与前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对该议案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并向股东会提交《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提交全部登记材料的扫描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ir@boshi.cn,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在
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8:30—11:00;13:00—16:30)
3、登记地点: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事务部(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邮编:150078),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张微
联系电话:0451-84367021
联系传真:0451-84367022
电子邮箱:ir@boshi.cn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现场股东会时请携带上述证件手续的原件,以供验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98”,投票简称为“博实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00 | 《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 3.00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4.00 |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对自有暂时性闲置生产储备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