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盛:关于对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更正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对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3-029)和《浙江啸天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意见书》。经核查,其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关于对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更正前:2019年初,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与中合国信(杭州)实业有限公司对接洽谈部分股权转让事项,中合国信拟收购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由于上市公司在2018年年报审计期间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达到8.7亿,为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双方达成意向:中合国信出借美盛控股3.85亿元,在完成美盛文化股权转让时该笔借款转为股权收购款,美盛控股收到资金后,即归还给上市公司。但中合国信为保证资金安全,要求公司在中国银行萧山支行开设三方共同管理的账户,并将3.85亿元存放于该共管账户。2019年下半年,因中合国信未能如期办理并购贷款,双方未能如期完成股权转让,上述3.85亿元性质变成中合国信与上市公司之间借款往来。
更正后:2019年初,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与中合国信(杭州)实业有限公司对接洽谈部分股权转让事项,中合国信拟收购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由于上市公司在2018年年报审计期间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达到8.7亿,为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双方达成意向:中合国信出借美盛控股3.85亿元,在完成美盛文化股权转让时该笔借款转为股权收购款,美盛控股收到资金后,即归还给上市公司。但中合国信为保证资金安全,要求公司在中国银行萧山支行开设三方共
同管理的账户,并将3.85亿元存放于该共管账户。2019年下半年,因中合国信未能如期办理并购贷款,双方未能如期完成股权转让,上述3.85亿元性质变成中合国信与美盛控股之间借款往来。
二、《浙江啸天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意见书》
更正前:一、《问询函》 问题 : 4、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4日你公司分别向北京天马星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141亿元、3.29亿元,合计
4.7亿元购买太逗科技集团(以下简称太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2023年4月21日,你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就太逗科技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取消协议,取消收购太逗科技 100%股权。你公司不再将太逗科技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对2022 年半年报及三季报进行更正。同时,会计师受限于重要的审计程序未得到有效执行,无法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取消股权转让协议的商业实质,股权转让款转为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以及不再将太逗科技纳入合并范围控制权的判断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更正后:一、《问询函》 问题 : 4、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4日你公司分别向北京天马星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1.41亿元、3.29亿元,合计
4.7亿元购买太逗科技集团(以下简称太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2023年4月21日,你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就太逗科技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取消协议,取消收购太逗科技 100%股权。你公司不再将太逗科技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对2022 年半年报及三季报进行更正。同时,会计师受限于重要的审计程序未得到有效执行,无法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取消股权转让协议的商业实质,股权转让款转为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以及不再将太逗科技纳入合并范围控制权的判断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已披露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本次公告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