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11号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称,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2.35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因资金占用事项,你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6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你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76,991.45万元。因资金占用等多个事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叠加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年报披露后存在终
止上市的风险。
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情况,以及你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等经营情况、资金使用计划等,详细核查并说明本次回购计划的原因、背景,你公司是否具备回购能力,相关回购计划的实施是否具备可实现性。
请你公司在2024年 1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4年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