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盛: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1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就关注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分析,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2024年1月16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显示,当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成交价为1.37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1,370,000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经查,你公司存在以当日涨停价格申买、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买等情况。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的规定。我部对此表示关注,并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请你公司就近期回购账户股票交易情况予以全面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此外,因资金占用事项,你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6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你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76,991.45万元。因资金占用等多个事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被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叠加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年报披露后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做好退市风险的提示工作。
回复:
一、请你公司就近期回购账户股票交易情况予以全面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经自查,公司前期因操作人员对股份回购实施细则了解不够,在2024年1月15日、1月16日存在以当日涨停价格申买、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买情况,并在1月16日以涨停价格买入了1,000,000股。经全面自查,公司近期回购账户股票交易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公司已认识到错误,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份回购相关规则,保证后续股份回购合法合规。
二、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做好退市风险的提示工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5条规定,公司应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