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盛: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31  *ST美盛(002699)公司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因2022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三)项的规定,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9.3.5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22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三)项的规定,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