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50号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小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赵小强立案。本所高度关注上述事项以及你公司存在的下列风险事项:
1.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因资金占用事项,你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资金占用等多个事项,你公司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的规定,如公司出现2023年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
整的年度报告等情形,本所将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充分做好退市风险的揭示工作。
2.实际控制人长期大额占用公司资金。2020年至2021年期间,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通过原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以直接间接划转、股权投资、股权交易等形式占用你公司资金,根据公司你公司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占用资金余额76,991.45万元。
3.你公司及相关方反复多次违规。最近三年你公司及相关方多次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本所采取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2021年12月7日,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所对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2022年9月22日,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股份受限情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本所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对实际控制人赵小强给予公开认定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处分。2023年10月31日,因业绩预告违规本所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2023年11月,因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被司法拍卖情况,浙江证监局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并对赵小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等。
我部高度关注你公司存在的上述风险。对你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我部后续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果,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请你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做好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并严格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向中小投资者做好退市风险提示工作。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重点关注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风险、大额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审慎评估上述事项对你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性、完整性的影响,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规定,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请你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本所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年度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切实发挥监督制衡作用。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升合规意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