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54号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且过户完成的公告》,称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及一致行动人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持有的1303万股公司股票在司法拍卖网站拍卖,并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上述减持行为及前期股份减持行为涉嫌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的相关规定,我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此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同时我部高度关注你公司的多个风险事项,一是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尚未消除,你公司股票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二是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期大额占用公司资金;
三是你公司前期多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11月,因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被司法拍卖情况,浙江证监局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并对赵小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024年3月23日,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小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赵小强立案。
请你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做好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并严格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向中小投资者做好退市风险提示工作。最后,我部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