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2-21  ST浩源(002700)公司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拍卖标的物(证券代码:00270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分别持有公司35,162,800股股票和64,220,200股股票,合计99,383,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384,000股的82.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5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将被司法拍卖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2. 本次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事项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之间并无相关性,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 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将被司法拍卖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2023粤03执恢947号之三、2023粤03执恢948号之三)。根据该两份《拍卖通知书》,申请执行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与被执行人周举东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将于2024年3月20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3)对被执行人周举东分别持有的公司35,162,800股股票和64,220,200股股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一)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于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将所持公司99,383,000股股票质押给民生证券,因到期未偿还融资,民生证券启动股份质押违约司法处置程序。

(二)本次被拍卖股份的数量情况

股东 名称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拍卖日期拍卖人拍卖原因
周举东35,162,80029.21%8.32%2024年3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裁定
64,220,20053.35%15.20%
合计99,383,00082.56%23.53%---

注: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三)累计冻结及拟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周举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冻结及拟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冻结/拟被拍卖情况
累计冻结/拟被拍卖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周举东120,384,00028.50%累计冻结:120,384,000100%28.50%
拟被拍卖:99,383,00082.56%23.53%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95,040,00022.50%累计冻结:95,040,000100%22.50%
拟被拍卖:00%0%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961,0001.88%累计冻结:00%0%
拟被拍卖:00%0%
合计223,385,00052.88%累计冻结:215,424,00096.44%51.00%
拟被拍卖:99,383,00044.49%23.53%

二、本次拍卖的主要内容

1. 司法拍卖原因:股票质押回购纠纷。

2. 司法拍卖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的转增股份。

3. 拟司法拍卖股份数量及比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99,383,000股股票,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384,000股的82.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53%。

4. 司法拍卖期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的计划拍卖时间2024年3月20日10时至2024年3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5. 方式:网络司法拍卖。

6. 价格:实际起拍价为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平均价乘以股票总数。

其他拍卖信息参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3)。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23,385,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22,426,880股的52.88%,本次将司法拍卖周举东先生99,383,000股的公司股份,拟拍卖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3.53%,拟拍卖股份数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的44.49%。如按法院《拍卖通知书》,本次将司法拍卖股份全部成交并最终完成过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将减少至124,002,000股,持股比例将降低至29.35%。本次司法拍卖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直接影响。

2. 本次司法拍卖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债权人申请的司法拍卖程序,非本公司追索资金占用事项提起的强制执行程序,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在公司就追索资金占用事项提起的强制执行程序前均已被质押,公司的债权晚于本次司法拍卖执行申请人质押债权,如果拍卖所得无法完全清偿质押债权,公司的债权可能无法得到清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00,457,060.00元(不含利息)。

3. 鉴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4.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根据后续拍卖实施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2023粤03执恢947号之三)

2.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2023粤03执恢948号之三)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