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监事会对终止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本次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勤勉尽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终止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签字盖章页】
公司监事:
禹晓伟:
马 哲:
廖芳珍: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